1、所有项目均分为地方评选和总评选两个阶段;
2、各地选手参加地区组委会组织的初选、复选,评出各项目一等奖(金奖)、二等奖(银奖)、三等奖(铜奖)、推荐奖、优秀奖;
3、各地区各项目获得一、二等奖及推荐奖的选手可获得参加各省市总评选的资格;
4、活动按组别、项目类别设置奖项,奖项为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优秀奖;
5、奖项比例:一等奖(金奖)20%,二等奖(银奖)30%,三等奖(铜奖)30%,优秀奖20%;
6、教师个人奖项:所有获得银奖以上选手的指导老师均可获得“先进艺术教育工作者”的荣誉称号,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;
7、集体奖:
(1)对于在此活动中组织工作突出、成绩优异的学校、校外艺教机构将由主办单位授予“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”的荣誉称号,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;
(2)对于在此活动中组织工作突出的地方组委会将授予“优秀组织单位”的荣誉称号;